【小檔案】 76年臺北醫學院(現臺北醫學大學)醫學系畢業。 臺大醫院病理部住院醫師,前兩年在臺大病理研究所攻讀碩士學位。 80年住院醫師結束到病理部當主治醫師,於82年轉法醫學科當講師。 86至96年攻讀臺大病理研究所博士班,期間一年至美國馬里蘭法醫中心修習法醫。 現任台大醫院病理部主治醫師、法醫師、台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。 【序】 採訪當天,意外的比約定時間早到了咖啡廳。 原以為會沒有人,沒想到,孫醫師早已在場,提早了近半小時。 這很出乎我們意料,因為在我們的印象裡,大部分的受訪者都是準時、或遲到一點。這給了我們第一印象-嚴謹,訪談中漸漸發現醫師是個輕鬆且不諱言的人…
【法醫日常】 孫: 「我每天11點睡,3點起床工作。」 生: 「您受的了這樣的生活嗎 ?」 孫: 「這些事情如果我沒做,誰來做 ?」 孫醫師的口吻中帶著一點淡淡的無奈,但更多的是對司法、醫學、教育的堅定與負責。 孫醫師是病理部主治醫師、研究所教授,又是位法醫,所以孫醫師的日常工作除了臨床、教學、研究,又比一般醫師再多兩個職務 — 行政與法醫。一般醫師的工作量已令人望之卻步,這麼說來,孫醫師的工作量更是讓人難以想像。孫醫師說即使碰到假日,如果有案子也會盡快地把報告趕出來,因為站在家屬的立場,他相信家屬的心情一定很急,而他覺得帶有這種助人的心態工作才會快樂。 這種言語間自然流露的責任感,不禁讓我們肅然起敬。 【解剖台前】 「醫師看到病人是先往好的方向想,法醫看到死者則是先想是不是他殺。」 法醫的工作是「還原死亡的真相」,當法醫看到一具遺體時,第一個要先以最嚴重的他殺之死亡種類考量,再來考慮死亡原因及死亡時間。其中,死者所處的環境 ( 例如: 溼度、溫度... ) 對死亡時間影響甚巨,因此現場鑑識的調查對於法醫的判斷非常重要。 生:「解剖時是帶著什麼心情 ? 心理會不會毛毛的 ?」 孫:「沒有什麼心情。鬼神之說本意應該是良善的,而不應該被拿來害人、嚇唬人。」 當我們一想到法醫的工作情形,不免會聯想到民間鬼故事,但孫醫師說他自己雖人相信鬼神,但是他覺得鬼神不會害人,而是警惕人們不要做壞事,所以只要自己心懷坦蕩,不做虧心事就不會怕鬼了。而且屍體只會靜靜地躺在那邊讓你解剖,不像人與人之間會有種種的算計與勾心鬥角,甚至是好友也無法避免。 這番對生者與死者的獨特見解,讓我們若有所思… 【你所不知的 -- 台灣法醫現況】 除了熟悉的《醫師法》外,其實也有《法醫師法》,是於2006年上路的。其中規定法醫師分為病理專科、精神專科、 臨床專科、 牙科專科、 毒物專科、生物專科法醫師 。而一般人熟悉的解剖,屬法醫病理專科醫師。 「現在專科的人太少,最需要推動的是法醫病理專科,現在法醫病理專科都找病理科,病理可以轉法醫性質最接近,可是都沒有人要做」 台灣一年約有三千件的死亡案需要解剖,約占總死亡案件的十分之一。全台法醫編制有20人,其中只有5名專職法醫。也就是說,一位法醫一年大約要處理三百件法醫解剖案。孫醫師說《法醫師法》裡提及的法醫精神專科醫師和分子法醫學,大多還是給精神科醫師或病理科醫師處理。 「要賺錢,就別來當法醫。」 相較於一般醫師隸屬於衛福部,退休前月薪可達十幾二十萬,法醫則由法務部掌管,薪水較一般醫師少了許多。除了薪水問題,醫療糾紛更是令人無奈。如果解剖的結果是自然死或自殺,家屬就有可能領不到意外險的保險金賠償,法醫醫療糾紛便因此而起。法醫上法庭,常作為證人或鑑定證人被傳喚也罷,無奈的是,也常常身列被告席。 「大不了,早點退休早點去禮儀公司做顧問,替人開個死亡證明,一張三千。」孫醫師開玩笑地說著。 孫醫師透漏法醫在這世上能賺錢的勾當不少,延後死亡證明書上的時間讓死者免遺產贈與稅、開立假死亡證明詐領保金……這些都只是良心問題罷了 — 而作為一名法醫,坦坦蕩蕩絕對公正,比什麼都更為重要。 他覺得用不正當手法賺來的錢自己內心也會不安穩,工作最重要的是要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,錢只要夠花安安心心的過日子就好了。 這種正直的工作態度值得我們學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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